迪庆州图书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
按照《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迪庆州图书馆所有服务窗口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,为维护好免费开放后工作秩序,保护好读者生命安全及图书馆财产安全,结合本馆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1.经常性开展馆内人员、读者的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全馆人员及读者的安全意识、防范意识,定期对各书库、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,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、使用方法,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;
⒉ 各书库、阅览室管理人员是其库、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、室的钥匙,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,并采取补救措施,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,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,必须办好移交手续;
⒊ 馆内门、窗、电、水由各库、室管理人员负责开启和关闭,库、室无人时,必须关闭好门、窗和电源。
⒋ 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、维护并负责其安全,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;
⒌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;
⒍ 严禁在书库、阅览室及机房内吸烟或用火;
7.图书馆开放期间,读者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,不得拥挤,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要及时组织读者按疏散路线疏散至安全地带;
8. 本馆人员和进馆读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,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;
9.闭馆期间,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;
10.保卫室必须确保24小时在岗,特别是节庆假日和图书馆闭馆期间要加强巡查,出现偷盗、破坏图书馆公共财物情节的要及时制止,并报“110”请求出警处理。
11. 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,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。